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试行)》、《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修改、制定了部分法律援助格式文书。现将《重庆市法律援助格式文书(2014)》印发你们,请正确使用并及时将使用情况报市局。
附件:《重庆市法律援助格式文书(2014)》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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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重庆市法律援助格式文书(2014)》使用说明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是实施法律援助活动的载体和凭证,对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司法部2005年下发了《法律援助格式文书(示范文本)》,2013年修改印发了《法律援助文书格式》。2014年,我市修订了《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制定了《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特据此修改和制定了部分重庆市法律援助格式文书。现就其使用简要说明如下:
一、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认定表。此表为新增,用于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是否符合认定为经济困难或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的情形。
二、法律援助案件登记表。此表是重庆市2009年版案件登记表修改而来,将原来的收案、终止、结案登记表合并,增加部分监督管理的流程,用于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全过程管理;并可以此表为基础生成补贴发放、立卷归档等表格,减少重复录入、制作工作量。
三、法律援助办案监督卡。此卡为新增,用于记录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进程和重点监督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重要节点的时限控制,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的有序、高效流转。
四、受援人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此书为新增,用于法律援助机构告知受援人在接受援助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实现援务公开、透明,维持和受援人的良好关系,但不能作为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的免责凭证。
五、法律援助案件集体研讨记录。此记录为新增,用于记录法律援助案件集体研讨、形成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导性意见的情况。
六、法律援助案件庭审考评表。此表为新增,用于记录庭审旁听、考评的总体情况;庭审旁听评分表需各单位另行制定。
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报告/通报记录。此记录是司法部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八修改而来,用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
八、法律援助工作月报表。此表是原月报表修改而来,用于每月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市局法援处快报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业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