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社会救助。向刑满释放人员宣传、介绍社会救助政策,协调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给予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帮扶、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
二是拓宽就业渠道。对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对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
三是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对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保障继续参保或领取养老金。对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有力促进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进程,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