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把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纳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统筹安排,加大宣传力度。主要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为重点,通过设立街头宣传站、宣传标语、上法治课、讲故事、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化“法律进校园”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针对青少年特点,积极开展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18岁成人礼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今年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共开展了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190余场次,发放《宪法》等宣传资料6万余份,接受教育的学生达11万余人次。认真开展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石沱、珍溪、焦石、大顺等司法所还出动宣传车,深入校园及周边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禁毒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知识、消防知识等专项宣传,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
二是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日常课程。全区各类学校开设法治课,配备法治课教师,每月2节法治课得到落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全区每所中小学校均配备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各类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调动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各乡镇街道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充分发挥关工委法治教育团的作用。组织“五老”人员,深入乡镇中小学校,为青少年上法治课,重点宣讲针对青少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思想道德教育。今年以来,区关工委法治教育团先后到荔枝希望小学、涪陵二十一中、江东凉塘小学、珍溪中峰初级中学等中小学上法治课8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5万余人。精心办好《学法课堂》,该刊以“两法”的普及运用为重点,立足涪陵,面向重庆,辐射周边区县,成为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乡土教材,逐步形成涪陵区独具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每期印制5000多册,免费发放到全区普通中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每班一册,同时赠送给周边区县学校。
四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禁毒教育基地的作用,扩大教育面。与区教委联合下发有关文件,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学生和干部职工子女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实现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特别是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部分中小学学生参观了重庆市禁毒教育基地。2017年共组织7000余名青少年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禁毒教育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用真实的事例教育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