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
推动“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优势企业积极实施兼并重组。围绕钢铁、煤炭、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兼并重组产能过剩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僵尸企业”退出。 |
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 |
2 |
优化企业资产与债务结构 |
围绕盘活存量资产,剥离清退无效资产,分类处置土地、设备、厂房等闲置资产,提高存量资产利用水平,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
市金融办、市国资委、重庆银监局 |
3 |
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
围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创新发展各类股权融资方式,扩大股权融资规模,特别是扩大企业上市规模,提升企业资本金市场化补充能力和自身实力。 |
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
4 |
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
围绕市场前景和信用状况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或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 |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重庆银监局 |
5 |
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
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提高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率。 |
市高法院,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6 |
完善财税政策 |
全面执行降杠杆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符合重庆实际并有利于促进企业降低杠杆率的财税政策措施。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7 |
完善中介服务 |
整合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信息资源,提高要素市场交易平台的信息整合功能,解决交易各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培育一批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中介机构。 |
市金融办 |
8 |
强化风险防范 |
强化投资者准入资格管理和资金来源合法性审查,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参考债务风险评价行业标准值,建立国有企业“投资特别监管企业”名单制度。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通过联合授信、合同约定、银团联合等方式避免过度授信,防范企业杠杆率超过合理水平。 |
重庆证监局、重庆银监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
9 |
加强信用约束 |
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应用。支持征信机构采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办 |
10 |
妥善安置职工 |
支持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稳定现有工作岗位或开辟新的就业岗位。落实促进职工再就业各项政策,通过提供再就业帮扶、再就业培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职工就业。 |
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
11 |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强化降杠杆考核机制,将降杠杆工作任务纳入国有企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企业负责人考核范围。 |
市国资委 |